沒有法理的裁決
作者:王澤青
這幾天埋頭搬磚的我突然看到一個新聞,2016年7月12日,海牙國際仲裁法庭對南海仲裁案做出“最終裁決”,判菲律賓“勝訴”,并否定了“九段線”。我這么辛苦攢錢要去我國美麗的南海旅游呢,竟然告訴我是菲律賓的了?猶記得一本讀物里介紹說南海上的一片島嶼——西沙群島,是我國的海防前哨,這里風景優美,物產豐富,凡是到過西沙的人都會大贊那里的美景,更有人對比說,西沙是一個比馬爾代夫還美的地方。我的夢想就破碎了?
懷著激憤與守護祖國繁榮昌盛,山河完整的力量登陸網站,理智的看各路新聞,看著習大大和李克強總理的強硬態度,和14萬萬同胞的愛國情,突然就感動了。是啊,這是我們的一部分,血濃于水的情愫。中國對南沙群島的認識最早可追溯至漢代,唐宋時期,中國對南沙的認識以及在南沙的經營開發都有了長足的發展,至明清兩代,中國已明確了對南沙群島的主權管轄,出版的權威地圖都將南沙群島列入中國版圖。1947年,民國政府重新命名包括南沙群島在內的南海諸島全部島礁沙灘名稱共159個,并公布施行。同時,民國政府對外公布中國南海疆域圖,用11段線標注了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歷史性水域范圍。此后相當長時期內,美國官方對此都沒有異議,可能是考慮到二戰后美國在亞洲的重要影響和民國政府及后來的臺灣當局與美國長期保持盟友關系,美國對這一切顯然是知曉和認可的。
那么由菲律賓擔當主演、美國等幕后操縱的仲裁鬧劇,豈不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其仲裁結果充其量就是廢紙一張罷了。不光彩的退場之余也是在國際法史上留下了不光彩的印跡,臨時的仲裁庭并不是常設仲裁機構,也不是國際海洋法領域的權威司法機構,其程序規則也是仲裁員擬定的、僅適用于本案的臨時性仲裁規則。國際海洋法法庭前法官圖爾克也發聲,“臨時仲裁庭來自歐洲的仲裁員明顯偏多。“南海爭端的本質是領土主權爭端,不是單純的法律問題,任何將涉及領土主權爭端的政治問題包裝成法律問題的做法都是自欺欺人。”心中頓感開闊,那么臨時的仲裁庭無非也就是三甲醫院承包出去的莆田系而已啊。猶記得習總書記在4月發表的講話中如是說:“中國一貫致力于維護南海地區和平穩定,堅定維護自身在南海的主權和相關權利,堅持通過同直接當事國友好協商談判和平解決爭議。中方愿同東盟國家一道努力,將南海建設成為和平之海、友誼之海、合作之海。”
我們中華民族是愛好和平,善行天下的民族,自古倡導“強不欺弱,富不侮貧”。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但我們泱泱大國絕對有實力以正當行徑維護自己的祖國不受侵犯。這場沒有法理的裁決不是最終也以鬧劇而收場么?也借此望各位愛國人士致力于建設更美、更繁榮的祖國而奮斗,不盲目損壞國民自己的財產,不聽信謠言,不傳播謠言。惟愿我們山河完整,祖國富強!